10月17日下午,我院在鄠邑校区C1楼112会议室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辅导报告。学院党委副书记庞秉谦主讲,学生管理办公室主任马小刚主持,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党员共80余人听取了报告。
首先,庞秉谦副书记围绕为什么要再次修订《条例》展开讲授。一方面,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另一方面,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经验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他说,从战胜今后的风险挑战看,必须要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庞秉谦副书记结合实例逐条解读2018年版《条例》特点,通过对增写“一个思想”,增写“两个坚决维护”,突出“三个重点”,增写“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党纪国法“无缝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八个特点解读,从而说明为什么新修订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报告最后,庞秉谦副书记对全体学生党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通过支部大会、专题学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认真学习《条例》,增强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二是学生党员要自觉遵守《条例》,正确使用自媒体网络,不发表、不转发有悖于党的政治立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在党、言党、信党,不信教、不传教,特别是自觉同分裂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各种极端宗教势力划清界限;四是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我院党委切实加强纪律教育,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要求大家深入学习、学深悟透。通过扎实开展辅导报告和支部自学活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师生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